
發表于:2020-04-08
競買保證金支付與退還
1、平臺注冊用戶進行實名認證后,才能向平臺或拍賣人支付競買保證金。
2、競買保證金分為:通用保證金和專項保證金。通用保證金可以通過網絡或至拍賣人處現場繳納,專項保證金僅限至拍賣人處現場繳納。
3、通用保證金。可以參拍平臺上舉辦的全部常規拍賣會。可以參拍一場常規拍賣會中的多個拍品,也可繼續在拍賣平臺上舉辦的其他常規拍賣會上領取參拍號牌參加拍賣會。
4、專項保證金。僅可用于收取該筆保證金的拍賣人所舉辦的常規和專場拍賣會。
5、在競買人支付競買保證金后,未申領拍賣號牌或拍賣會已結束、也沒有成交任何標的或被鎖定的,平臺或拍賣機構可按照競買人申請,由競買人原付款渠道將競買保證金無息退還。
6、拍賣成交后,競買保證金不得沖抵成交價款,保證金轉為轉移登記保證金。該筆保證金不可退。所對應的標的轉移登記完成后,拍賣平臺會自動解除相對應的轉移登記凍結狀態。全部轉移登記凍結解除后,平臺或拍賣人可按照競買人申請由競買人原付款渠道將競買保證金無息退還。
7、通用保證金轉為轉移登記保證金后,可以繼續申請參拍其它常規拍賣會。專項保證金在轉為轉移登記保證金后不得申請其它拍賣會。
8、保證金的鎖定與罰沒:競買人發生違約行為后,拍賣人可將其競買保證金鎖定,待競買人接受違約處理結果并履行了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后,由拍賣人解除保證金鎖定。如買受人不履行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時,拍賣人有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條款及《拍賣規則》等拍賣文件中的約定進行保證金罰沒處理。當競買保證金不足以補償其造成的違約損失時,拍賣人、國聯拍公司有權繼續向違約競買人追索賠償及提起訴訟。





